第17章 夜战

梧桐疏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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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这是黑暗降临前,胡平脑子里最后的念头。

    他觉得憋屈,觉得不甘,自己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为了防止意外,还故布疑阵,把事情弄得让胡勇都觉得复杂。

    结果,还是被敌人伏击了。

    为什么?

    刘封当然知道原因,只不过,他不会告诉胡平,并且,黑暗中,他也不知道自己砍杀的这个家伙是匪盗的军师二当家,一般情况下,像那样的人物不应该出现在队伍前列,那是尖兵以及杂鱼们的角色。

    胡平自以为智计过人,布置得万无一失,实际上,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无用功,面对常规的敌人,或许还有点用,面对有着后世记忆的刘封,那就完全不够看了,作为后来人,和这时代的古人相比,最厉害之处的地方在于知识量的不同。

    比较知识量,刘封完全处在碾压状态。

    信息时代的人获取知识的渠道太方便,太简捷了,只要你愿意学习,并且能够拥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别说汉末三国,哪怕是回到电脑网络还不曾出现的时代,也会成为知识渊博的大师。

    作为一个写手,除了码字之外,他有着大量的时间,而他也是一个非常热爱学习的人,对吸收知识有着无穷的渴望。

    学习让他快乐!

    当然,这种快乐有着一个前提。

    那就是必须是他想要获得的知识,而非强迫性的学习,要参加考试,要获得分数那种,若是那种学习,他就会索然无味。

    所以,他的文凭只是初中毕业。

    某种程度上,十足的学渣。

    英语考试,分数经常性地只有个位数,哪怕是盲选,也很难做到这程度。

    总之,对刘封来说,这群匪盗的营地布置千疮百孔,就和筛子差不多,虽然有防间措施,却太过粗疏,几近于无。

    只要这群匪盗还在强征青壮入伙,也就谈不上保密。

    一开始,丁峻丁子高只安排了陈二狗一人进入匪盗营地当卧底,刘封进驻杜亭之后,作为最高长官,他能调动的资源更多,最主要是,对于用间这门学问,饱受无数间谍和电影荼毒的他,远比丁峻等人要厉害。

    虽然,因为时代的限制,很多知识变得无用,但是,刘封并非一个墨守陈规的家伙,他懂得因地制宜。

    之后,利用陈二狗的关系,他又安排了一些细作进入匪盗的营地。

    相比于陈二狗,这些细作经过他的训练,虽然,这训练颇为粗疏,就像是填鸭式的教育,把某些手段强行地灌输给了那些家伙,他们根本做不到举一反三,不过,在眼前这个小战场上,却足够了。

    只需盯住关键所在,胡平的布置也就无所遁形。

    所谓瞒天过海的奇计,在刘封眼中,不过是小丑的把戏。

    一刀劈在胡平的面门,刘封瞬间收刀,并未将所有的力气都使出,那样的话,容易造成用力过猛。

    虽然,胡平有着闪避的念头,身体的本能也使得他在往后退,能够减轻刀锋砍在脸上的伤害,形成必要的缓冲。

    但是,刘封出刀太快。

    所以,只需出三分的力量,刀锋也就砍断了胡平的面门,深入颅内。

    抽刀之后,不仅血浆,就连白花花的脑水也飞溅了出来,整个人像被大锯伐倒的枯树一般,无声无息地向后倒去。

    “呀!”

    胡平的护卫瞪大眼睛,胡须微微颤抖,他怒吼着,双手握着枪杆,用力向后拉扯,想要把被刘封的手臂夹着的长枪拉回来。

    这样做,也就眼睁睁地瞧着自己护卫的二当家被刘封一刀劈倒。

    糟糕!

    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声。

    随后,脑子里产生了逃跑的念头,他松开手,放下枪杆,却不敢转身逃亡,身为一个作战经验丰富的老贼,他心里清楚,两军对垒,在面对面的厮杀中死去的终究是小部分,绝大部分死伤都是在全军溃散逃亡的时候造成的。

    他面对着刘封,向着一侧滑步。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卒,他知道,这是最佳的应对方式。

    在千军万马中,这招不太好使,不过,在小规模作战的时候,这样做有极大的概率能够保住性命。

    很多时候,获胜的敌人都会趁势向前发起攻击,他们需要的是冲垮本方的阵列,如果,你直线逃亡,也就会被追上砍杀,若是向着一旁逃跑,因为作战目标的存在,敌人大多会直线前进,大多会放弃追击。

    这个老贼的应对方式是正确的。

    只是,正确不代表一切能如他所愿。

    刘封的速度太快了,快得就像猎豹一般,超出了人类的限制,并且,还能在高速行动中控制自己的身体,控制自己的力量。

    手腕一抖,挽出了一个漂亮的刀花。

    雪亮的刀锋在夜色中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在老贼左边的脖颈上轻轻掠过,仿佛精灵一般跳跃着离开。

    然后,他继续前冲。

    黑暗中,人声鼎沸。

    刘封在极短的时间内干掉了胡平三人,终究做不到无声无息,还是闹出了大动静,这三人位于队伍前列,相距却不远,那些匪盗也就发现了不妥,于是,有了反应,只是,每个人的反应不同,也就显得杂乱不堪。

    有人想要冲出来迎敌,有人想要组阵对敌,有人茫然不知所措

    “结阵!”

    胡勇大吼一声。

    从身边的护卫手中接过一把盾牌,右手倒持开山斧,胡勇向前走了几步,在他的责骂声中,匪盗们不再慌乱。

    狗日的!

    老子就知道有不妥!

    “嗖嗖嗖”

    黑暗中,有这样的生意响起。

    “强弩!”

    有人发出凄厉的惨叫。

    随着这声响,箭矢如蝗,十几个小黑点从三个方向朝着车队射来,然后,队列中传来了哀嚎声,闷哼声,呻*吟声

    有人倒地

    马蹄声铮铮!

    拉扯的驽马嘴里塞着嚼头,用绳索绑住,这是避免它发出声响,行军若是想隐藏踪迹的话就不得不如此,然而,被弩箭射中,受痛之下,它们虽然没办法喊出声来,却也有着自己的反应。

    受伤的驽马拉着车辆冲出了队列,冲向了黑暗中。

    不多会,在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了一声巨响。

    初次接战,匪盗们损失惨重。

    这就是刘封的作用,若非他悄无声息地干掉探路的那几个斥候,他的那些手下也就没办法接近匪盗,发起攻击的距离若是比较远,就会给匪盗们反应的时间,让他们结成队列,能让第一排的贼子举盾,那样的话,就算你拉弓上弩,射出箭矢,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造成那么大的伤害。

    “夺!”

    有箭矢射了过来,落在了胡勇的盾上。

    在他身侧,有护卫发出闷哼,应该是皮甲被近距离发射的弩箭射穿,受伤后没有忍住发出了声音。

    “贼子,尔敢!”

    胡勇双目圆睁,杂乱的胡须翘起,他怒吼着冲了出去。

    结阵什么的毫无意义,要想再极短的时间把士卒们组织起来,现在这环境,哪怕只有三十几个人,也需要时间。

    要想摆脱这种单方面挨打的局面,唯一的办法就是杀出去,依仗个人武勇,破坏对方的阵列。

    敌人有组织,要想战而胜之,也就必须把敌人拉到自己这个水平线,以乱对乱。

    对于个人武勇,胡勇有着自信。

    巨灵神这个外号,也就说明了一切。

    当初,胡勇曾经跟随外号虎痴的许诸一段时间,许诸也是豪侠出身,是有着诺大名头的那种豪侠。

    他是豪强出身,家中有着数百部曲数千庄客。

    和刘封一样,这厮喜欢打熬力气,修炼武艺。

    胡勇曾经和许诸交手,虽然没有经历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那只是因为他的武艺不够精熟,格斗的技艺粗糙,单凭力气,他可以和力大如牛的许诸硬抗好几次,这巨灵神的外号便是因此而来。

    虽然遇到伏击,他也相信自己能够反败为胜。

    即便做不到,至少也能杀出一条血路独自活下来。

    有人冲针而出,刘封也就迎了上去。

    这是他的任务。

    只要将那些匪盗困住,几轮弩箭之后,对方也就会胆寒,一旦各自逃跑,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威胁了。

    如此,也就能在尽量减少损失的情况下获取尽量多的杀伤。

    他的存在,主要是防止敌人的困兽犹斗。

    胡勇来势凶猛,一看就是悍卒,刘封也就迎了上去,他并未召集自己的亲卫,他带来的人不多,每一个都有用处。

    胡勇身边跟着亲卫,不过,这些家伙跟不上他的速度,也害怕黑暗中不知从何射来的箭矢,行动迟缓,也就坠在了后方。

    不过,他们对胡勇的武勇有着信心。

    一会儿,只需跟在身后掩杀过去便是。

    “死开!”

    胡勇狂吼一声,接近一米九身高的他长得极其壮实,虽然不是将军却有着将军肚,就像一座小山向着刘封迎面撞来。

    刘封的身高也不低,一米八的样子。

    他不曾像对方那样嘶吼,而是沉默地迎了上来。

    胡勇举起盾牌,向着刘封平推过去,右手吃着开山斧,斜斜的举起,作势便要挥舞着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