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书寮

慈水沉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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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萤县距离这里不算远。

    李今朝没有使用神通手段,沿途观光,不时碰见早出劳作的农人,也有挑着菜担子在路边喊卖的菜农,天上流光不时闪过,不知是哪来的修士藏在云层中御剑飞行。

    通过一个路口时,一位货郎从路口猛然窜出来,险些往李今朝身上撞过去。李今朝避开来,他去势没止住,往对面的水田栽去,眼看就要连人带货翻倒,他满脸惊慌,加上后头传来狗吠的声音,已经闭上眼睛,准备迎接忽如其来的灾难。

    他预想中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突然一股轻柔的风绕过他的腰,把他往回拉。他睁开眼睛,只见一位穿着靛青衣裙女子提着一根木杖,一手稳稳托着他的货担,关心地望着他,他低头一眼自己的腰间,一股清气正消散。

    那几只追着他跑的狗子伏在路口,龇牙发出低沉的“呜呜呜呜”声音,似乎遇到了威胁。

    李今朝放下货担,见那货郎的裤腿被撕裂一块,有几条血痕。

    “没事吧?”她望了一眼那几只凶狠的土狗,那几只狗如蒙大赦,连叫也不敢叫,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了。

    货郎接过自己的货担,弓腰对着李今朝连连道谢:“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他脸色很苍白,额头豆大的汗往下滴落,货郎抬手抹了一手的冷汗,喘着气,挑起担子。又对李今朝说:“姑娘,您也快离开吧,这罗全村的人好像都疯了,别等下被他们追过来抓到。”

    他也是往县城的方向走,不过因为脚受伤,他走得艰难。

    李今朝不紧不慢地跟在旁边:“他们为什么抓你?”除了那几只狗子,并没有人追来的痕迹。她视线移动到货郎的脚下:“你的伤,不用包扎一下吗?”

    货郎看也不看自己的伤口,倒是焦急地说:“鄙人也不知,以前也经常过来这附近的村落卖货,罗全村也不是第一次来了,今天路过,家家户户都神神秘秘地关着门,里面明明有人讲话的声音,去没有一个人在外头走动。鄙人在村中走了一圈,好不容易遇见个人,正想问问村中发生什么事情呢,就被那个人喊来几只狗子追着鄙人跑了。”

    李今朝一边听他述说,一边分出神识探查,不过毕竟只有方圆二三十里的范围,除了浑浊的气流,四周略有阴气漂浮,不过那阴气陈腐凝着,点也比较分散,应该是坟墓。

    村落之间常有些阴凉的地方被寻来当做墓穴。

    没有发现明显的污秽之处。

    李今朝收回神识,货郎的样子有些惨淡,脚上的伤口凝着血胶,这时候反应过来,痛感涌上来,走也走不动了。

    李今朝弹出一粒药丸,吩咐他敷在伤口上。

    货郎接过来,下意识地嗅了嗅,马上想到这样当着人赠药人的面有点不好,不由尴尬地笑了下。

    “姑娘您是修行的仙长吗?”

    那药丸有股淡淡的药气,清香振神。货郎把它捏碎敷在伤口上,立即感觉痛楚减轻。货郎这才仔细打量起李今朝来,发现她身上带着平常人没有的无垢结净感,像极了他偶尔在野外碰见的修士。

    不过少有见到修士背着这么大,这么奇怪的背包。

    李今朝点点头,那货郎莫名感觉安心,心都定了不少,大概发现李今朝很好接近,话也多起来,挑着货担,唠唠叨叨。

    竟是个话痨不成。

    货郎毕竟是常年走街串巷卖货的,见识到的奇奇怪怪的事情也很多,加上他口才十分了得,李今朝倒是听得津津有味,不觉得他吵。

    走了一会,出现一个还算热闹的镇子,货郎便说自己到家,对着李今朝连连道谢,还邀请她到自家做客。待听到李今朝有事赶着到县中,不觉有点遗憾,便表示下次路过的时候一定要来做客。

    又剩下李今朝自己一人。

    路上人多,精神风貌比沿途所路过的地方都要好,看起来是过得比较富足,说话中乡言中夹杂着几句通用语,听起来有些难受。

    镇县的两地不远,不到半个时辰的路程,路上不少是进县城的做买卖的生意人。

    也有专门出来拉客的车马,有拉车的见到李今朝单独一人,上前询问:“这位姑娘,可是进县城?要不要坐车,小的可以载姑娘一程,只需十五文。”

    旁边同样有准备抢客人的汉子马上截他话头:“噗,你这是坑人家姑娘呢。姑娘要不您上我这车,十文钱,又快又稳。”

    那汉子急了,马上骂道:“老张,放你娘的狗屁,为了抢客人胡乱开价,我家车崭新宽敞,与你那破车能一样?也不看看人家姑娘大方灵动,一身行头可不简单,你那破车敢载吗?”

    抢客人的汉子不甘势弱地回呛:“切,新车就能无端多加五文钱吗,县城那么近,再漂亮的新车也就值得十二文。”

    “你胡搅蛮缠。”

    “哼,上次你截我客人,我可是记着呢。”

    两人肯定是冤家,李今朝笑吟吟地看着他们斗价,竟然忘了最开始他们是想要载客来着。

    看他们一时半会也停不下来,李今朝也没打算停止这场莫名其妙的吵架,跟着人流朝既定的目的地走。

    不久,红萤县城地界碑石出现在路旁。一个规规矩矩的牌坊上书“红萤县城”,车马、人流从主道路进出熙熙攘攘。

    城中张灯结彩,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不知是什么节日?看样子挺热闹的。李今朝随便寻了个路边摆摊卖货的人问话,才知道今晚是红萤县城的一年一度的冬火祭。

    只不过现在还早,到下午,住在县城外的那些人才会进城来参加冬火祭。

    小摊主还称赞李今朝会找时间:“姑娘你这时候进城最好了,要是到了下午,县令为了保证火把的顺利传递,肯定得限制进出,那时候人挤人堆在路上,啥也没见着。”

    “火把绕城之后,西市有夜市机会,在东市郊外还有火把花市,年轻的小伙子与姑娘们都会在那边游玩,美貌年轻的姑娘会得到小伙子赠花。我看姑娘你长得端正貌美,今晚要去东市,绝对是小伙子们追逐的花王,要是与谁看对眼了,可不就成就一段佳话吗?”小摊主有些暧昧地笑道。

    李今朝立即意识到这所谓的火把花市还是个相亲集会。有些类似牧灵人每半年举办一次的清气坛,都是给年轻人相亲结对用的。

    小时候她倒是经常带着李天笑他们偷偷潜到清气坛周围的看那些大哥哥姐姐们借着清气坛结识相恋,成就姻缘。后来她专心修炼,就没偷看过了。

    李今朝表示今晚一定会过去,喜得那摊主连连问她什么时候过去,准备约好地方,要把家中亲戚的儿子介绍给她。小摊主那样的经常在街头摆摊的人,哪会不知道她是个修行人。不过修行人也是有七情六欲的,自家亲戚的儿子长得绝对不比那红萤四公子差,就是性格温吞,万一这姑娘一时动了凡心,成了呢。她也就可惜家中儿子尚小,不然能得到这样的媳妇,出去多有面子呐。

    李今朝爆汗,找个理由脱身。不由感慨,不管在哪里,只要长得好看,就有优势。不知不觉,自己也有依靠外貌就给别人七分好感的时候了。从没意识到自己长得好看的李今朝对外貌的意识一下清晰起来,想到自己小时候心心念念要变成李青术那样的大美人,不由好笑。

    修行人常年用灵气蕴养,久而久之,形态,气质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哪怕只有三分容貌,也能加持到六七分。

    这就是为什么修士无丑人。

    一连找了几家客栈,居然都客满。最后立即李今朝决定暂时去书寮借住一下。

    李今朝观气辨路,找到了书寮所在。

    红萤县城的书寮修建得很低调,隐藏在县城华美的建筑中,显得很不起眼。如果不是灵气充盈,她还找不到。

    前面是三四间宽敞的学堂,矮几挺多的,看来这里的书寮有很多学生进学。

    不知是不是休沐日,大门虽然敞开,书寮中没有学生出入,不过后头传来说话的声音。

    “笃笃笃。”李今朝伸手敲门提醒。

    “谁啊?”后头转出一个女人,她穿着一身朴素的宽袖灰衣裙,头发挽起结成一个飞仙髻,身周有灵气运转,是个养气阶段尚未凝丹的修行人。

    她一看李今朝,是个修为比自己高很多的入道修士,赶紧躬身行礼:“不知大人如何称呼,是路过歇脚,还是新来的主事?”

    李今朝示意其不用多礼,并出示自己的散修通行玉玦,表示自己只是有事经过,想要在书寮借住几天,答道:“吾名李今朝,路过借宿。”

    那女子明显的松口气,执礼道:“原来是李大人,大人叫我袁霞便可。”

    李今朝回礼,又问道:“最近会来新主事?”

    “大人这边请。”袁霞在前头领路,闻话无奈的表示:“是要来个主事,听说是个世家子弟过来加阅历的,想要个大前辈指定名额,便把我们这边原本的主事挤走了,大人来得不是时候,这会大家心里头都不舒服,这几天干脆给那些学生休个几天假。”

    李今朝了然,并不发表什么看法。一般只有关口城市才有天师府,下属便是书寮,即使是都是书寮,县城的书寮却相当于天师府办事点,一般会设立一个主事。至于镇,看情况才会设立主事。

    自己来得不巧,正赶上这边人事变动。她想着是不是转身出去再找找客栈比较好点?不过转念一想,人事变动并不影响她投宿。